记者帮你忙丨给娃改名需学校盖章?官方回复:不用!
近日,绵阳市安州区市民王先生想为13岁的儿子改名,却犯了难。据王先生介绍,不久前他前往安州区户籍办理窗口咨询,工作人员告知,需要孩子所在学校出具同意证明并盖章。可当他联系学校时,校方及当地教体部门却说无需学校盖章。 两种说法,让王先生一时摸不着头脑:给娃改名到底该怎么办理?会不会影响学籍信息?
针对这一情况,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。民警表示,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,依法不需要学校审批或盖章,监护人只需在完成更名后主动向学校报备,以便及时变更学籍信息。
具体该如何办理?民警介绍,父母双方必须携孩子一同到场,现场填写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》,并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改名申请书。申请书须写明正当理由,如“重名过多”“谐音不雅”“含生僻字录入困难”等;涉及风水命理类理由不予采纳。
▶父母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(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);
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;
▶孩子本人的户口本和已办理的身份证。
若存在以下情况,还需要准备:
■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联,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(即户口因死亡注销的证明)或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;
■一方确实无法到场,须提交经公证的同意改名公证书。
“只要材料齐全、理由正当,当场即可受理。”民警提醒,更名成功后,务必及时同步更新社保卡、学籍信息、银行卡等关联信息,避免后续使用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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